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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2025年能源与碳排放管理高级培训班(第二期)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5-06-17浏览次数:25

各节能降碳部门、各会员单位、企事业单位和相关人员:

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《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》的通知(国办发〔2024〕39号)要求,明确了“将碳排放指标及相关要求纳入国家规划,建立健全地方碳考核、行业碳管控、企业碳管理、项目碳评价、产品碳足迹等政策制度和管理机制,并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效衔接,构建系统完备的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,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保障。”

为进一步提升政府和企业能源和碳排放管理能力,培养更多熟悉最新政策法规、掌握能碳管理工具的专业人才,满足专业能力提升、获得素质认证的迫切愿望,东北大学、辽宁省能源研究会特邀请参与起草国家和省碳预算方案编制、碳资产管理等最前沿政策的能碳专家授课。近期,举办“2025年能源与碳排放管理高级培训班(第二期)”。本次培训采取线上培训和考试的形式,具体事项如下:

一、主办单位

东北大学辽宁省能源研究会

二、培训时间及安排

(一)报名阶段

报名时间为6月6日至6月20日。报名成功后将有工作人员联系进群,并发布线上学习平台账号和操作说明。

(二)培训阶段

培训时间为6月21日至6月27日。培训内容分为录播课程学习和直播课程学习两部分。

1.录播课程:学员在规定时间内,自行登录学习平台完成录播课程学习。

2.直播课程:6月28日上午安排直播课程以及答疑环节,具体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。

(三)考试阶段

结业考试时间为6月28日下午,具体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。

三、培训对象

(一)地方节能降碳各级领导干部;

(二)政府节能主管部门相关人员;

(三)节能监管部门相关人员;

(四)重点及一般用能单位能源管理负责人;

(五)重点及一般碳排放单位管理负责人;

(六)能碳服务公司领导和相关人员;

(七)从事碳交易、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核查服务人员,以及其他涉及节能降碳、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的相关人员等;

(八)企事业单位能碳负责人、管理人员、技术人员、标准化及运行等部门人员;

(九)公共机构节能降碳、环保负责人及合同能源管理相关人员;

(十)希望系统学习能源管理知识、提高节能管理专长、了解国家相关政策的各类人员。

四、培训内容

培训着眼国家和省“十四五”规划收官及“十五五”时期节能降碳工作任务和方向,重点围绕加快构建碳排放“双控”制度体系工作,帮助基层政府部门和企业理清“双碳”工作重点,学习碳排放预算管理、碳配额与碳汇交易、电力现货交易、政策资金申报等各方关切热点,主要包括:

(一)企业碳资产管理基础。国内外碳市场介绍,“十五五”期间重点行业企业节能降碳管理等政策和管理机制。

(二)碳预算方案要点及编制流程、核算方法及相关政策标准介绍。

(三)电力现货交易政策及电力现货交易实操案例讲解。

(四)惠企政策解读。2025年新一轮企业项目“中央预算内资金申报”“特别国债资金支持”等政策讲解。

五、培训师资

本次培训授课老师为国家和省“双碳”领域研究机构资深专家,相关政策法规标准起草及参编人员,以及企业一线经验丰富的技术实战专家等。培训内容禁止录音录像和对外传播,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。

六、考试证书颁发、使用

本次培训修完全部课程并达到规定学时,经考试合格者,将获得由东北大学、辽宁省能源研究会联合颁发的非学历教育结业证书,加盖“东北大学和辽宁省能源研究会印章”,证书编号可在辽宁省能源研究会网站查询。

七、报名方式

(一)报名人员可通过研究会电子邮件、电话及微信沟通等方式报名,《培训报名回执表》详见附件1。

(二)培训费:1680元/人(含授课费、资料费、证书费等)。发票开具详见附件2。

(三)请报名人员合理安排时间,报名费用一旦交纳,不再退还。

   (四)可以复制下方链接到浏览器或扫描下方二维码直接报名:https://s.wcd.im/v/2lrj9Z6f/


电子邮箱:lnnyyjh@163.com

联系人:李老师18002411617(微信同号)

钱老师18940109908(微信同号)

任老师18940128166(微信同号)


  2025培训授课专家简介.pdf

   附件2.参加培训开票信息0410-东北大学.doc

   2025培训授课专家简介.pdf